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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县兰口养猪场改扩建项目时间:2023-09-07 【转载】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屏南县兰口养猪场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屏南县兰口养猪场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屏南县兰口养猪场(普通合伙) 建设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熙岭乡熙岭村后院自然村兰口瓦厂 公示内容: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及竣工环保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09月7日-2023年10月8日 联系人:张 联系电话:1395933983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链接:http://pan.baidu.com/s/1CPiMupaHitWsfLRE1hRhBA 提取码:mh0y |